量值传递

2018-12-0310:58:12 评论 1,443 views

众所周知,在计量行业中,大家普遍认可的是:量值传递是由上一级计量基(标)准量值将自身的量值传递给低于其准确度等级的计量标准,主要是指国家强制性检定的内容。而量值溯源是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联系起来的一种特性。它要求实验室针对自己检测标准的相关量值,主动地与上一级检定机构取得联系,追溯高于自己准确度(一般遵循1/10或1/3法则)的量值与之比较,确定自己的准确性。由此可见,溯源和传递的主要区别在于溯源是自下而上的活动,带有主动性;量值传递是自上而下的活动,带有强制性。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JJF 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技术规范》中对“量值传递”术语的定义(9.60)是:“通过对测量仪器的校准或检定,将国家测量标准所实现的单位量值通过各等级的测量标准传递到工作测量仪器的活动,以保证测量所得的量值准确一致”。

“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是计量的基本术语,“检定与校准”是计量的基本工作,是计量技术部门和人员的基本任务和工作内容。

对于“计量检定”,《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技术规范》中给出的解释是(9.17)“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对于“校准”,《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技术规范》中给出的解释是(4.10)“在规定条件下的一组操作,其第一步是确定由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之间的关系,第二步则是由此信息确定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这里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都具有测量不确定度”。

检定属于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的执法行为,其中的检定规程及检定周期等要按法定要求进行。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显而易见,两者虽然都是一种技术活动,但有不同点,不能相互混淆。既然“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是一相逆过程,那么,量值传递能否通过校准进行“传递”?《JJF 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技术规范》中对“量值传递”术语的定义(9.60)是否成立?能否可行?

“量值传递”究竟是否包含自下而上的校准过程?是大家理解出现了偏差,还是定义的不准确?对此,规范应有一个权威的、准确的、统一的解释,国家有关部门也应该给大家一个明确的答复,以便让人们能够便于理解和统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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